第1章-《护花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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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故意看看腕表,“现在刚刚十点,你与你的南瓜车还安全得很。”

    “我已经不想跳舞。”我说,“我的剧目到此结束,王子殿下去找下一个目标吧。”

    “可是我只想要你。”他脱口答道

    我怔了一下,“啧啧啧,多好的赞美。也不知道说过几遍,讲得这么流利。”

    “我只说过这一次。”他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一屋子的人,只有你是不同的。”

    我微笑。

    “真的,”他有点着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你……我说不出那种感觉,但你与他们不一样,你非常可爱。”

    我仍旧微笑不语。

    其实我不是不相信他的话,因为我知道为什么。

    我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只有一点,那就是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所求而我没有。心有所求的人都贪婪,因为总是希望以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多的东西。贪婪的人当然不可爱。我很早以前就知道这一点。严曾经警告过我,我可以索取任何东西,但是切切不可让人觉得我贪婪,否则我只会一无所获。

    我一直小心地记住严的警告,也确实拿到了我向他要求的每一样东西,最后一样是我的自由。

    可是我心里最最渴望得到的东西,却因为害怕超出限度,始终都没有说出来。

    那次舞会之后,浩明开始不断地约我,一次又一次。

    我一概推掉。

    但是他毫不气馁,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

    浩明日日给我送花,并不是俗气的大束玫瑰或是勿忘我,每次都是小小的一束,有时是雏菊,有时是风信子,搭配得十分别致,很对我胃口,于是便收下。

    有时他打电话来,我正好闲得无聊,也会与他谈上一阵。

    这样的机会并不多。

    我的日程安排得很满,几乎夜夜笙歌,很少在十二点以前回来。又总是失眠,往往到早晨才能入睡,然后一觉便睡到下午,起来换一件衣服,梳洗打扮,再出去赴会。

    简直不能够想象,以前我的生活也曾经简单清静。

    与严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少参加各类宴会,因为他不爱去。那时我也从不失眠,因为生活得异常规律。我很少出门,最喜欢一个人泡在家里等严回来,东摸摸西弄弄,一下子一天便过去。离开严之后我象突然变了一个人,呆在家里便无聊得难受,每日无宴不欢,专挑人多的地方走,一下子成了社交圈里的锋头人物。

    浩明打十次电话进来,我有九次在睡觉,要不便不在家。后来他渐渐摸透我的习惯,专拣凌晨三四点钟打进来,我正为失眠所苦,他的电话宛如救星,立刻得到我热烈的欢迎,与他一聊便一个小时。

    同浩明聊天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我十分享受,渐渐不再回避他的电话。

    可是我仍然拒绝他的约会。

    其实浩明是个很可爱的人,他极其聪明,又不至精明得过分,常识非常丰富,又有幽默感,并且十分细心体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约会伴侣。

    如果他不是程浩明,相信我会很愿意与他一同出去。

    可是现在……我苦笑,我想我还是与他保持一点距离为妙。

    他的家世太过显赫,而我的名誉太坏,同他一起出入得不到任何好处,徒然给自己招惹麻烦,是很不智的一件事。

    平日我虽然行事肆无忌惮,却也知道分寸。

    程氏在政坛与商界的势力均非同小可,若真开罪了他们,日子一定不会好过。不过一个好的玩伴而已,走到哪里找不到,好端端的惹上他们实在不值得。

    然而浩明完全不肯放弃,开始选在下午时分上门拜访,带一点不算昂贵但精致可爱的小礼物,笑容可掬地站在门外,让我没有办法开口赶他走,只好放他进去喝一杯咖啡。

    慢慢地,一杯咖啡变成无数杯,接着咖啡又变成小酌,最后他索性带一瓶酒上门,与我一喝便是一个晚上,两个人都带一点酒意地谈天说地,谈得忘了时间,他往往凌晨时分才离开。

    这种情形若是落到小报记者眼里,不知多么暧昧,一定长篇大论地刊出独家秘闻。而事实上我们除出谈天什么也没有做。

    我觉得不可思议,不明白以浩明这样的条件,为什么老喜欢孵在我这里。他若想要什么女人,只需登高一呼,怕不有半城的女人跑过来排队?

    也问过他这个问题。

    他坦白地说,“你也许不会相信,同那些女人在一起并不是那么愉快的事。与她们相处令我神经紧张,比上班还累。”

    “不会吧,”我取笑他,“你吹一声口哨,多少女人抢着来服侍你,这样皇帝般的享受,你还敢嫌累?”

    他微微苦笑:“无论名门淑女或是小家碧玉,她们的目的无非是想要把我捉到手,而另一些女人则盯住我口袋里的支票簿。老实同你讲,只有在这里我才会真的放松,跟她们在一起,我只觉得自己象是她们瞄准的猎物。”

    我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从没听过这么可笑的事。

    浩明到底知不知道,在其他人的心目中,本城最最恶名昭彰的猎手不是别人,正正是我。

    浩明仿佛很喜欢我的房子,总是称赞它布置得舒服。

    我不置可否。

    其实这所房子十分普通,面积也不算大,装修非常简单,完全谈不到设计,并不象一个有钱人的住所。可是严偏偏喜欢这种风格,搬过好几次家都大同小异,最后我也养成习惯,忘记掉以前心向神往的精致豪宅,一个人住也装成这个样子。

    有一次我问浩明:“你家是什么样?”

    他思索片刻,说:“很大。”

    “就这样?”

    “只怕要让你失望了,我家并没有特别之处,不过是一幢极大的老式屋子。”

    我微笑。浩明太过谦虚。我在杂志上见过几张照片,那幢大宅占据整个山头,气派如一座堡垒。

    浩明问我:“如有兴趣,下次带你去看看?”

    我笑着摇头,“我是狐狸精,你家那五只著名的獒犬只怕容不得我进门,先把我撕成碎片。”

    他轻轻打我一下,“开什么玩笑。”

    我看他一眼,很平静地问:“浩明,你不会不知道我的职业吧?”

    他轻笑:“吃喝玩乐也好算一门职业?真服了你。”

    “我是认真的。”我正色地说。

    他沉默片刻,说:“是,我知道,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不语。

    浩明说的没错,当然没有什么关系。对男人而言,只要他不打算同你结婚,女人是舞女亦或吧女全没有关系,反而比正经女人更容易到手,更容易踢开,更不用花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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