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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看到了几只兔子,不过他并没有动手,如果说所有动物当中李健最不愿意狩猎的就是兔子。
这兔子肉又少,最关键的是不好吃,而且里面几乎没有什么营养价值。
李健最喜欢捕食的猎物,一般来说它都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体型要大,第二个特点味道要好。
像一般稀有动物李健是不会捕杀的,本来就少了你还去杀?
而且越少的动物一般都会被列为保护动物,为了一口吃的,他没必要去猎杀这种动物。
李健转了一圈,也没找到什么好下手的东西,其实他最想遇到的是狼群。
不过这个地方不会有狼群的,一般狼群都会远离人类,所以在这个地方出现狼群的几率几乎很小。
于是他爬到了一棵很高的大树上面,开始查看,他终于找到可下手的目标了。
那是一只野猪,前些年因为野猪的数量越来越少,国家将野猪列为二级保护动物,是经过十几年的禁捕,这野猪就跟雨后春笋一样,发了疯似的往上冒。
所以现在国家也不禁止了,因为再禁止的话,这野猪就开始泛滥成灾了。
这头野猪差不多有两百多斤重,正在一棵大树底下拱着什么,李健他现在要的不仅仅是猪肉,他要的是鲜血。
就这头野猪怎么来说也能搞到不少鲜血,足够赛琳娜二人服用好长时间了。
开枪不行,李健的枪法可以说臭的要死,他曾经也练过,但就是提升不上来,就这一点邵康华是最不能理解的。
她教过很多人打枪,无论是手枪还是步枪,都有一些成效,可就是李健这个家伙,枪法臭的要死。
李健拿出了一把匕首,最后想了想又将匕首给收了回来了,他要的是一头活的,那么直接将它打晕就好了。
于是李健深吸一口气,直接从大树上跳了下来 ,然后以最快速的速度冲向野猪,以他如今的速度,说白了就是金钱豹也没办法逃得了李健的猎杀。
野猪一点都感觉不到危险,也不知道嘴里面吃到了什么东西,正在开心的嚼着。
就在这时,“砰”的一声,一个沙包大的拳头,狠狠的砸在野猪的脑袋上。
野猪身子一挺,直接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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