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就在这时,李健就穿了一条短裤提着一只野兔回来了,这下子所有人都愣住了。 “李健,你上哪去啦?” “你担心死我们了,害得我们都报警了。” 李健摸了摸鼻子,然后解释了一下。 “我看到一只兔子,我去撵兔子去了。” 多么奇葩的理由啊,赤着脚穿着一条短裤去撵兔子,这说出去要有人信才行。 可是李健手里提着个兔子,又的的确确证明他说的是事实。 “那个警察同志,不好意思哈,她们不知道,要不在这里吃午饭吧!” 这次带队的警察是一个30多岁的男人,看样子挺和善的那一种。 其实他也是搞得哭笑不得,不过怎么说呢,没出人命总比出人命要强,自己白跑一趟不要紧,他的职责就是这个。 如果真的出了人命,总归是不好的。 “没事,以后别下水游泳很危险的。” “这事情就这样吧,麻烦你们签个字,这事情就这样了结了。” 电话是秦小软打的,所以这个字自然也是秦小软来签,最后李健还客气的将那只野兔丢进了警车里,这种东西他戒指里多的是,不好意思,让别人白跑一趟。 就当给他们加个餐了。 “啪”的一声,李健狠狠地在秦小软屁股上打了一巴掌。 “以我的本事会出事吗?瞎胡闹!” 秦小软俏脸一红,主要是大家都在看着在,虽然这一巴掌很舒服,但是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害羞的嘛! “李健,到底怎么回事儿,你怎么衣服不穿就跑了?你可别告诉我真的去撵兔子去了。” 要说懂李健,邵康华还是算一个。 李健自然不可能实话实说,真要实话实说了,那他们肯定会担心的。 所以,他开始编一个故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