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沈莞的手里十块钱总共有四张,零钱则是三块五,她起身将四十块钱锁好,三块五毛钱留着,走到小床边,给男人压在枕头下面。 随后,她回到书桌前,继续学习。 …… 陆霆霄牵着地瓜在乡路上散步,不同于跟沈莞在一起,地瓜跟着他非常的老实,走路也是紧贴着他小腿,不快不慢,每当听见有异响,它还会机警的竖起耳朵,保持警惕。 陆霆霄好笑的在它头上摸了摸,他觉得训练一只狗,远远比训练部队里那些新兵蛋子要容易。 这一届招兵,三个营队总共招上近百人,陆霆霄刚刚上任,就遇到了一件比较棘手的事,一天处理下来,结果还不尽人意,若不是沈政替他在部队守着,他今天晚上恐怕都回不来。 而沈莞买回来这条狗,无疑是他一天疲惫下来后的——惊喜。 他在脑海中想象她一路牵狗回来的样子,定然是管不听,也拽不住,出了好多糗,若不然不会见了他就满肚子抱怨。 银色的月光铺洒在大地,同样笼罩着一人一狗。 男人的身上似乎包裹着一层银辉,背脊挺拔,身姿修长,眸光可见点点光晕,映衬着漫天星子,军装加声,灼灼其华。 “宵子遛狗呢?你媳妇儿弄回一个这么大的家伙,根本就说不听,你可得好好帮她管管。”有邻居从地里回来,帮沈莞向他告状。 坐在旁边的地瓜像是听懂了,哼哼唧唧的扒拉起男人的裤腿撒起了娇。 “嗯。”陆霆霄道别邻居,扭头看这只狗,抬起手在狗头上抚摸。“我知道,你是一只好狗。” “嗷呜。”如同早就注定了的缘分,地瓜顺势坐在地上,不停用狗脑袋蹭他裤腿,表示对他的喜欢。 陆霆霄遛狗半个多小时,等它拉尿完了带回来。 尽管地瓜不肯乖乖服从沈莞,但她还会在狗盆里填够食物,让它饿了就有东西吃。 地瓜进门就开始哐叽哐叽的喝水,陆霆霄给它解开狗绳,去院子里面洗手。 沈莞也学的累了,合上书本,拉上帘子准备进被窝休息。 要么沈莞怎么觉得这只狗聪明? 白天,它任由沈莞怎么说都不听,到了晚上,吃饱喝足也对男主人有了信任,才从帘子底下钻过来找沈莞。 见沈莞躺着不理它,地瓜将狗头搭在床边,不停拱她的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