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些东西已经是客栈最好的伙食了。 吃饭带住宿,总共花了七十个铜板,张凉替金锋心疼了半夜,觉得金锋太败家了。 七十个铜板买粗粮的话,再配些野菜,够他们一家人吃一个月了。 但是第二天上午,张凉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败家。 早晨一起来,金锋就给村长几人每人封了个红包,张凉打开一看,足足两百个铜板。 “金锋,太多了,我不能收。” 这个红包太大了,连村长都觉得有些烫手。 “不多不多,你们放下手里的活计跟着我跑了那么远,总不能让你们白白跑路吧?” 金锋说道:“百无一用是书生,要不是你们,我连县衙的门都摸不着,更别说把老虎卖出那么高的价钱了。” 这话倒不是金锋谦虚,如果不是猎户和村长跟商户们讨价还价,这头猛虎至少少卖好几贯。 那就是好几千个铜板。 “都是一个村的,这是应该的。” 村长说道:“昨天你请我们敞开肚子吃肉吃馍,已经花了不少钱,今天随便给俩铜板意思意思就行了。” “还是古人淳朴啊。” 金锋在心里感叹一声,故意板起脸说道:“我金锋是读书人,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你们不收,就把它扔了吧。” “你呀你呀!” 村长看到金锋犯了读书人的犟脾气,只好把红包塞进怀里。 “这就对了嘛。” 金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开始了大采购。 一上午的时间,金锋花掉了足足八贯铜钱,不仅买了粮食盐巴之类的生活用品,还买了很多张凉不认识,或者认为一点用都没有的东西,装了大半板车。 本来还想给关晓柔买身衣裳,可是找遍整个县府也没有卖成衣的,只能扯了两匹布,回去找人做一身。 采购完毕,铜钱还剩下二十多贯,足足装了半袋子,金锋嫌麻烦,在钱庄里把其中二十贯兑换成更容易携带的银锭。 又请大家下馆子吃了一顿,然后才开始返程。 金锋几人刚刚离开城门,衙役就带着一个穿着盔甲的年轻人进了昨晚金锋入住的客栈。 “几位爷,打尖还是住店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