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无路可走,通风管道(求收藏!求追读!)-《从美漫世界开始当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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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迪恩目前的身手,打倒几个嗑药磕到半截身子入土的小混混很轻松。

    在哥谭这座城市,几乎每条灯光照不进去的巷子里都藏着类似的流浪汉混混。

    他们不属于任何帮派,也没有拿得出手的本事,每日浑浑噩噩,欺软怕硬。

    每个月固定去领韦恩慈善基金会分发的补助,然后转头就去买各种药,没几天就花光了身上的钱。

    然后三五成群地躲在小巷子里面,看见有落单的人路过才敢一拥而上,劫来的钱又会拿去嗑药。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最后的结局不是磕死就是饿死,再就是磕疯了突然开窍,进化为阿卡姆疯人院的病友。

    有运气好的呢,会被某个大帮派挑中,推出去当替罪羊在黑门监狱蹲几年牢,出来后会得到一笔不多不少的酬金。

    就算判個几十年甚至无期啥的,那也有包吃包住的待遇,起码不用担心哪天会饿死或冻死,尽管瘾犯了的时候可能还生不如死吧。

    这点挺有意思,他们自己随便犯点啥事也能得到这些,却死活没那胆子,废物到连只有十几个人的小黑帮都不会考虑招揽他们。

    而这个群体在哥谭的数目大到难以想象。

    很多人可能会问,给他们提供点就业岗位不行吗?

    方法挺好,但那也要人家愿意工作啊。

    总之,迪恩丝毫不觉得这种人可怜,出手不轻。

    从巷子里离开时,迪恩已经换上了新的面孔和服装。

    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八点,还挺早的。

    迪恩不急着回家,他现在心里主要想着的是维姬·维尔的那篇新闻稿。

    “哥谭上流社会举办的顶级拍卖会,世界最大最珍贵的粉钻……”

    对这件事,迪恩内心很感兴趣。

    “如果我没记错,拍卖会的时间是下周六晚上九点到午夜十二点半,粉钻是最后的压轴之物。”

    至于地点嘛,则是在哥谭国际大酒店第18楼的大会场。

    “现在这时机正适合去踩个点。”

    想到就做,迪恩向酒店的方向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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