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冤种-《回到过去之四合院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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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咱能不开玩笑吗?新的?不瞒您说,我还没见过新的长什么样呢。”

    也是哈,他如果真是新的李恒绝对扭头就走,他可不敢沾。

    “多少钱出?”

    那人没做声,而是竖起一根大拇指。

    “十块啊?”李恒是真不懂这个,看到一根手指,他觉得就这价了。

    这踏酿的是个棒槌啊。这人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

    “哥们,纯毛毛毯十块钱?您是怎么想的?这样吧,我给您二十,有多少我要多少怎么样。”

    也就得亏一个围着围巾,一个戴着口罩,要不然这人的口水都能喷到李恒的脸上。

    “一百”

    “得,您留着自己玩吧。”

    好家伙,虽然说这东西百货大楼都没得卖,确实是稀罕物,也没什么市价那一说,可一个二手的毛毯你卖一百也有点太黑了,李恒一听这价,转身就准备走。

    这下那个人十分确定,眼前戴眼镜这哥们肯定是第一次来鬼市,他赶忙叫住了准备走的李恒。

    “哎哥们,我漫天要价,你可以就地还钱吗,你说说你多少钱能接受。”

    李恒有些迟疑,毛毯这玩意他要不要都行,不是什么必需品,之所以跟这人在这里磨两句嘴,单纯就是觉得既然来都来了,不买点什么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可也绝对不愿意当大冤种。

    “三十”他报了一个自己觉得比较合理的价格。

    “哥们,这可是纯毛的毛毯,你这也太少了吧。”

    有戏!

    这是李恒脑海中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紧跟着第二个念头就是,踏马的,老子到底还是当冤种了。

    果然,那个人见他不吱声转身又要走,又赶忙拉了下胳膊。

    “成交成交成交,我也不赚你钱了,就当交个朋友。”

    呸,三十块钱交朋友,老子亏大发了好吧,半个月的工资呢。

    可话既然都说出来了,你自己报的价,卖家也同意,这时候你再说不要了想走,那可就难看了,而且眼前这人也不像是单练的,虽然李恒不怕事儿,就是来上十个八个的他也不怕,咱有枪啊,但也不想凭白的自己找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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