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贪恋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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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迟笙是生日会的主人公,被簇拥人群间。
她一身纯黑色丝绒裙,皮肤被暖白灯光镀上一层瓷白的釉色,脖颈线修长,像只高傲的白天鹅。
笑意却被灯衬得淡,残留几分在光影里。
沈靳知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她二十二岁时,那时候她生日身旁只有他,她守着戚风蛋糕,对着生日蜡烛许愿,小心翼翼地说没关系。
短短一年,她变得很快,变得更明艳昳丽,夺人视线。
而他缺席的这一年里,她身边也不再缺人陪伴。
沈靳知试着不去想,他和喻迟笙到底过不过得去。
但事实在眼前。
那天在雨中重逢也不过是一场蓄谋。
即便他那天忙得要死,他也会跟傅钦延说他正好顺路。
他总是想知道他和喻迟笙还有没有可能。
事与愿违的是,他和喻迟笙重逢的内容不太愉快。
连同让傅钦延送过去的《云水谣》剧本,喻迟笙也一并拒绝。
这回他知道,喻迟笙是铁了心和他划清距离。
她再也不是他的阿笙。
也不愿意再当他的阿笙。
周彦劝他说:“沈二,要不你放下吧。都一年了。”
他知道周彦的意思,都一年了,喻迟笙可能已经不爱他了。
这回换他固执地说:“可她回来了,不是吗?”
月亮沉落,在满天星辰里黯淡。
唯独花园里那朵红蔷薇开得正盛。
谁能说,他没从喻迟笙身上学到这种一条路走到尽头的固执。
傅钦延站在门口,单手撑着门问:“不进去?”
沈靳知神色如常,他瞥见里头的喻迟笙走过来,他说:“欢迎么?”
无论欢不欢迎,沈靳知还是被迎进了门。
喻迟笙肯定不高兴。她发觉来都来了真是个哪都适用的词,让她避不开沈靳知。
谁乐意生日当天还见到晦气的前男友。
前男友还被她哥夸成青年才俊,评价一句比周彦靠谱多了。
喻迟笙安分坐在沙发上,时不时舀几口蛋糕,也不抬头看人,压根不搭理沈靳知。
沈靳知穿了身黑色西装,双腿交叠,斯文地坐在她对面。
注意到她不搭理他,他面容沉静,照样看她。
两个人像再客气不过的陌生人,坐在同一空间里,倒真应了那句只适合做陌生人。
也许没有再比他们更擅长做对方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样的安静难熬,对沈靳知更甚。
他明知喻迟笙不再欢迎他,却也不愿意先放手。
最后,喻迟笙主动提议送送他。
月色轻浅,落地满是霜白,枝梢上蔷薇零落,像是要亲自打破人们的诺言。
唯一的那朵红蔷薇在月色中晕透,带着点紫,寓意着告别。
喻迟笙开口问他:“沈靳知,你为什么会来?”
他神情没什么松动:“你拉黑我了。”
要是换个人,沈靳知也能用同理心去试着理解。大概在大部分人的概念里,哪有人分手后还能天天联系,不如眼不见心不烦地拉黑。
可如果是喻迟笙那就不同。
“阿笙,你没给我这个机会。”
花园里很安静,月色薄凉,清冷地留下一地月光。
沈靳知隐在黑暗里,游离在半边清辉外,他眸色越压越深,几乎堕入黑暗里。
沈靳知是个骄傲又冷淡的人,他从来不会觉得是他没给人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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