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流水情——-《知我如你,情深不负(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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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声:有点事需要你帮忙,方便的话过来一趟。

    三声:有“小强”,救命!

    四声或者四声以上:对不起!本人在钉钉子。

    某人一大清早叫“救命”,该不是遇到什么事了吧?

    一想到他的伤,我骤然清醒,连衣服都没换,穿着睡衣冲进隔壁房间。一进门,只见叶正宸半倚着墙壁站着,帅气的面孔在米白色的休闲衣裤的衬托下格外清爽,有种晨风拂过的感觉,似乎还带着薄荷的清香。

    我本来就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又看见让人血脉偾张的帅哥,差点被憋死。我使劲儿拍拍胸口,喘过气来,否则一大清早被帅哥惊艳死,我也死得太冤了。

    “这么急……找,我什么事?”

    “我的冰箱里怎么塞得这么满,我想放几瓶啤酒进去都不行。”

    我气得又是一口气没喘上来,憋了好半天才说出话:“你十万火急就为这个?叶大少爷,你难道不知道把东西拿出来,就能把水放进去?再说了,你的伤还没有痊愈,为什么要在冰箱里放啤酒?”

    “我……我说过我很急吗?”

    “你明明敲了三声。”

    “哦。”某人面带微笑地告诉我,“我怕你听不见。”

    “……”我要吐血了。

    “你快点帮我把这些东西都处理了,我看着烦。”

    我深呼吸,对自己说:算了,我一个未来的医生何必跟个病人一般见识。如是数次,愤懑的情绪才算平复下来。

    我走到冰箱前,打开一看,里面的确堆满了水果。这些水果都是大家来探望叶正宸时送的,我一直很努力地帮他消灭,无奈大家太热情了,热情得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大桃子,洗了洗,一个塞进嘴里,一个塞到叶正宸的手里:“吃吧,大少爷,多吃点水果降降火气。”

    “咦,你怎么这么了解我,竟然看出我最近火气旺。”

    早就习惯了他的一语双关,我冷冷地瞥他一眼:“哼!你什么时候火气不旺过。”

    我坐在他床边,狠狠咬了一口桃子,桃肉入口,清凉柔软,甘甜多汁。叶正宸拿着张纸巾帮我擦嘴角的桃汁,他离我好近,无可挑剔的面孔让我有些失神,恍然未觉新鲜的桃汁顺着嘴角往下流,流过我僵硬的下巴,滴在我的衣襟上。他手中的纸巾便顺着我的下巴一路往下,轻轻滑过我的颈项,若即若离的指尖把他的温度留在我的肌肤上……

    脑海中又飘过他昨晚的眼神和话语,我顿觉得热血从身上涌到脸上,热辣辣的。因呼吸困难,我的胸口不断起伏,几滴桃汁已在我胸前的衣襟上晕开,像极了一簇簇娇羞的花蕾……

    他的眼光落在我的衣襟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几滴桃汁,就在我以为他会继续向下时,他的手骤然停住。

    然后,他攥紧拳头,把纸巾揉皱在手心里。

    气氛有点异样,我往旁边蹭了蹭,本着沉默是金的人生准则,低头默默地啃桃子。叶正宸也在我的身边坐下,侧着脸看着我吃桃子,一直看着。他的眼光比x光的穿透力还强,比激光的热度还高,看得我热血一阵阵地往心口涌。

    最后,被他看得实在忍无可忍了,我拿手遮住脸:“别看了,人家刚睡醒,脸没洗,头发也没梳。”

    “难怪……”

    我以为他会说:难怪这么丑。

    结果,他说了句标准的叶正宸式的对白:“你连内衣都没穿。”

    他的话音刚落,我比来的时候更快地消失了。

    跑回公寓,我直接钻进被子里,红透的脸埋进枕头里。我从未尝试过这种感觉:全身滚烫,心跳快得要失去控制,脑子被他刚才热情的眼神塞得满满的。

    我的嘴角控制不住地弯起,直到嘴角抽筋。

    许多人说爱情很苦,那是因为它甜的时候……太甜了。

    爱情?是的,爱情!

    尽管我由始至终都不敢面对这个事实,可我确实爱上了他,在很早很早以前。至于早到什么时候,我已无从追溯。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是该悬崖勒马,明哲保身,还是不顾一切地往万丈悬崖下跳,即使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这个抉择让我一个上午心绪不宁,根本没心思听课,连教授什么时候下课离开我都没有留意,直到接到秦雪约我吃午饭的电话,我才从梦游的状态中醒来。

    人流拥挤的食堂里,我在秦雪对面的位置上坐下。明媚的阳光从落地玻璃窗射进来,正落在我身上,我却有些冷,骨头都在打战。

    “有些话我不该说,可我当你是朋友……”秦雪幽幽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对埋头吃东西的我说,“小冰,叶正宸换车的速度快,换女人的速度更快。他这个人,喜欢追求新鲜刺激。”

    他换女人的速度有多快我不清楚,但我认识他五个月,他换了两辆车。

    秦雪凄然一笑,笑得极冷:“女人的美貌兴许能维持十年八年,新鲜感能保持多久?一个月、两个月?”

    我回答她:“从生理学角度来说,有些新鲜感和刺激仅能维持十几分钟。”

    她苦笑:“看来你什么都明白。”

    我和秦雪在食堂聊了一个多小时,秦雪说的话比我们认识的这几个月里说的话都多。她告诉我,她刚来的时候,叶正宸对她非常好,陪她买东西,帮她整理房间,还帮她修家用电器,早上叶正宸载着她去上学,晚上载她回公寓,她犯头疼病,他半夜去给她买药。

    有一次,他去北海道开会,也带上了秦雪,他们在北海道玩了半个月,过得很开心。

    然而,当她死心塌地爱上他之后,他却失去了最初的新鲜感,对她再

    也提不起兴趣。

    秦雪越是努力争取,叶正宸越是刻意回避,对她渐渐疏远、冷淡。秦雪为此大病一场,在学校的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叶正宸经常陪同教授去住院部查房,却未踏入她的病房半步。她出院那天,看见他开着崭新的跑车,载着一个女孩经过。女孩染着金黄色的头发,穿着超短裙,浓密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像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

    有人告诉她,那是田中教授的女儿田中裕子。之后……

    之后,可想而知,没有女人是他最后的终点。

    秦雪说,她恨他,同时也忘不了他,毕竟他们经历过沿途美好的风景。

    秦雪说,她告诉我这一切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希望看到我步她的后尘,犯她犯过的错。

    我岂会不懂?

    女人往往很天真,明知他不是你的良人,明明看见许多前车之鉴,明明清楚花花公子的游戏规则——爱只有今天,没有未来,没有承诺,却总是傻傻地以为,像飞蛾一样扑到火里,自己会是他的最后一个。

    殊不知,你不是他的终点,但他,是你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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