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节 开港 十三-《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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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鸿堂拿起桌上那张契书定睛一看后,这次他是真地动怒了:“余爷,这墨迹未干的东西,须做不得数!”
纸上的内容很简单:左十七同意和租栈换地的意向性协议,外带手印。
余本德这时笑吟吟地问道:“老爷,这白纸黑字的,手印都按了,怎能做不得数?”
左鸿堂狠狠地将纸页拍在了桌面上:“这狗屁玩意又不是地契,无族内公议,私下买卖田土,自然做不得数。那十七迟早是要上家法打死在祠堂的余爷,你捞过界了!”
从这一刻起,族权和皇权就对上了。
中国传统社会是“皇权、教权、族权”三权并存的社会结构。
皇权行使得是国家层面的政治权力,族权行使得是地方自治的权力。皇权只到县一级,所谓“皇权不下县”说得就是这个。
县以下的乡镇、村庄都是宗族、民俗自治,只有牵连到法律与国家公共事务时,皇权才能伸延到乡镇及村庄。
然后呢,因为人们都遵循传统文化,所以整个社会的教化、是非曲直与道德评判,就可以由掌握了文化的教权来完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就这样形成了。
于是今天这张泛着黄色的,薄薄地契约被扔在桌上的那一刻,代表着皇权的余本德就等于和代表着族权的左鸿堂就正式交锋了。
从理论上讲,这张契约代表得其实是个模糊地带:双方都有理。
对于“皇权不下县”的明代宗族来说,左十七的一切,包括他的财产和那条命在内,族中都有权利私下解决掉几千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民不举官不究”,宗族用家法杀人是理直气壮的,根本不需要给官府报备,更遑论那点田亩了。
这就是左鸿堂攻击余本德“捞过界”的原因:余书办打破了双方之间的传统默契。
而之所以一开始没有下狠手解决掉左十七,说白了还是因为左家的元老议会对这件事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将左十七的地契交由老成的兄嫂保管,在他们看来就已经足够,没必要再灭口。
毕竟真要杀人的话,那也是要理由的,人家只是卖地未遂而已,又不是睡了嫂子杀了人。
然而事情坏就坏在这里了。左家人没有充足的消息来源,所以他们对余本德这伙人的目地和背景知之不详,他们没想到对手的胃口其实比天还大,而且就是冲着左家来的。
左十七卖地这件事,正好给了余本德插手的借口和机会事实上如果昨天就请宗法将左十七私下埋掉的话,今天余本德反而使不上力气了。
对于余本德来说,既然左十七还活着,那么这件事就好办了:他今天亲自上门,很轻松就说通了趴在床上,满心怨恨的左十七,让他在纸上按下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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