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七章 两蛮王自投罗网-《三国:我的父亲是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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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单程完全不知道对面汉将的心思,他只觉得人一倒霉,那真是霉到姥姥家了,早知道这汉营如此难闯,那打死他也不来劫营。

    打死!

    巴单程刚一想到这里,那边文鸯已经又疾急一鞭砸落,这一回巴单程手中环首刀已提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的瞪着牛角鞭发愣。

    “噗!”牛角鞭砸入脑门,红与白的脑浆迸起,巴单程的一对眼珠子暴射而出,斜飞到了地上。

    文鸯厌恶的将牛角鞭收起,在巴单程刚刚倒下的尸体上擦了一擦,打死一员愚蠢的蛮将,也没什么可高兴的。

    此时,文鸯并不知道,他打死的还真不是普通的蛮将,而是新城三郡最大的蛮族部落巴氏的酋帅。

    巴单程这边,彻底完完。

    覃盘比巴单程幸运一些,稍晚了一步的他,瞧见汉营中军火光四起,心中已知不妙,急忙带着本部落的勇士们朝粉水扑了过去。

    陆路已经不通。

    那就走水路,反正他们这些蛮人水性甚佳,到了河中只悄一个猛子,就能潜出很远,况且,现在又是晚上,汉军的火把也照不到河面上。

    不得不说,覃盘这脑子,比他姐夫巴单程要好不少,他这一转向,倒是出乎汉军堵截将士的意料,赵广也将大部分兵力布置在上庸方向,未意料到覃盘会如此的狡猾。

    在巴单程被文鸯一鞭砸死的同时,覃盘也是好不容易带着十余人逃到粉水边上,他正待一个猛子扎进河中,却突然听到有“嗖嗖嗖”弓弩刮机发射的声音。

    “噗噗,噗!”弩矢及肉,闷响连连。

    覃盘身上的帛衣甚是单薄,哪里挡得住劲弩近距离的疾射,只片刻间,覃盘的身上,已中了有七、八枝的箭矢,剧痛之下他的身体弯曲着倒下,最后仆到在了粉水浅滩上。

    黑暗中,孟兴手持着机弩,小心翼翼的向覃盘倒地的方向靠了过来,在他身后,是一小队的汉卒,这些士卒紧紧的跟在孟兴的身后,许多人的脸上都带着复仇后的快意。

    “是覃氏部落,没有错,就是这些杂种?”一名汉卒用脚踢了喝覃盘的身体,将火把凑近了一点,忽然间眼睛一亮。

    覃盘是部落的酋帅,头上戴的纹饰、颈间的纹身都和普通蛮兵不一样,为了显示身份,蛮族酋帅们也会把自己的脸部纹上象征意义的鸟兽图案。

    比如这覃氏部落,图腾就是一种图额,据说是水中的一种不知名的生物,形状有点像蛙类。

    “砍下首级,待向大将军禀报后,我们拿这些蛮夷的头,给死去的先人祭祀。”孟兴吩咐一声,命令手下的士卒收拾战场。

    孟氏最早生活在荆州的宜都一带,在孟达为新城太守时,足有四千余部众跟着他迁移到新城、上庸一带。

    这中间老老少少都有,这些人也是孟达最为可靠的部曲和私兵。孟达投魏之后,孟氏继续在新城一带生活,与这里的原住民通婚杂居,部族渐渐兴旺起来。

    但这一过程随后因孟达复归蜀汉被杀而中断,申耽、申仪领七千余户投降司马懿,史书上只轻描淡写的提了一句,而背后却是孟氏数千人被屠杀的惨状。

    幸存下来跟随孟兴到达关中扶风的孟氏子弟,不到一百人,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亲人就死在了这次叛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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