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上庸。 粉水与汉水交接处的一座半山之城。 真正细说的话,它的位置其实还不在汉水之上,而是在粉水下游离汉水不远的地方,这个位置与后世的上庸并不一致。 当初,生活在这一流域的先人们之所以在这里筑城,主要是为了防范洪水的侵袭。 但凡看过文明变迁史,都知道古代人类的生活与水密切相关,泽水而居,临水而活,人是离不开水的,而水也让人一次次的不得不放弃被淹没的家园。 上庸城依山而建,并选在主要河流的支流上,可以避开汉水的狂暴洪峰,夏季的汉水挟着上游多条支流的滔滔水量而来,对于两岸的任何城池来说,一次洪水就是一次生死考验。 相反,粉水则要温和的多,发源于后世神农架茫茫林海之中的粉水,就像一个羞涩的小娘,用她妩媚又多情的臂膀,滋润着丘陵谷地的苍生万民。 王濬的连舫大船从汉水逆流而上,又迅速的转向粉水,为了加快速度,王濬甚至连大船都不坐,直接乘了更快的走舸向上庸而来。 这一路上,晋军将士特别是划桨的楫士辛苦无比,他们一个个满头大汗,直如打了一场艰难无比的硬仗一样。 这仗打的,连上阵都还没呢,就已经累趴下了。 晋军将士的士气,也由开始出征前的节节上涨,变成了现在直线下滑的状态。 王濬以往睿智多谋的印象,也在晋军将士心中,特别是巴单程、覃盘等蛮族首领的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呼呼,终于抢在汉贼前面了?”一只脚踏进上庸城里,王濬差一点一屁股坐倒。 人过六十,就是一台随时要修理的破车。 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个零件就会坏了,对于男人来说,则更是如此。 王濬这段日子最闹心的就是晚上,女人四十,如狼似虎,徐姜饥渴的眼神让王濬不寒而栗。 刚才,他在连舫上倒不用使劲出力,但心情紧张也一样会消耗体力。 巨大的心理压力下,王濬的呼吸也粗放起来,其余李毅、何攀等人更是不堪。相反,两位蛮王巴单程和覃盘则一脸的不屑,瞧着这一群平时高冠峨袍的君子们。 “汉人,晋人,其实都一样,不过是披着衣服的猴子,一群懦夫,只要我们蛮族联合起来,就一定可以战胜他们。”巴单程忽然昂起头,涂了油彩的脸上狰狞的笑起来。 这一时,他分外的憎恨逃跑到长江南岸的同族分支部落,特别是五溪蛮族。 要是他们还在长江北岸的竹溪一带,那巴单程觉得完全有实力占领整个新城三郡、巴西一带。 甚至于运气好一点的话,重建巴国也不是空想。 “姐夫,我们不如乘隙占了这上庸城?”覃盘凑近巴单程的耳边,低声说道,他们两个说话用的是部落的蛮语,倒也不惧晋人听见。 “上庸算什么,我们要占,就占整个新城三郡,还有巴郡、巴东、巴西,还有蜀地。”巴单程雄心壮志迸发,兴奋的手舞足蹈起来。 听到巴单程有这样的雄心壮志,覃盘也禁不住喜形于色,巴氏是这一带最大的部落,他们覃氏部落实力要差一些,但两个部落合起来,勇士足有六千余人。 上庸城内,晋军有多少? 覃盘看的清楚,王濬手里面,满打满算也不过四千人,其中还包括了不少的部曲、私兵,要是他们蛮族真的有什么想法,那拿下上庸城没有任何问题。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