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北原看了看旁听席上非贵即富的大人物们,又侧眼望向了高梨法官。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于众多人物的注视下,再次安排第二次开庭。想必此间,这位裁判长应该也遭受了不少压力。 高梨法官,还真的是谢谢你了。 北原手握着遥控器,原告席上站了起来。 中间的书记员旋转桌台上的按钮,将法庭内的灯光调暗了几分,好让投影仪打出的灯光变得更加清晰。 北原望着对面的宇都宫,开口道,“上次庭审。原告已经举证证明了被告藤村点校的《东土巡游遣唐记》,与原告点校第三稿存在体例抄袭和底本抄袭。原告将继续举证两部作品之间的实质性相似。” 法庭内的目光都汇聚在了这位年轻的律师,都不由得想知道他究竟还能够从哪些角度来发起进攻。 只见得这位男律师轻轻按动手上的遥控器。白板上的投影内容,浮现出了一张又一张的表格。表格的内容中,都是遣唐记里的古文节选。然而,有所不同的是,这些挑选出来的古文句子中都有一、两个字被用红色标记。一时之间,让人不明白,这张表格究竟比对的是什么。 “下面,原告出示第四组证据,为两部作品的校勘比对报告。”北原的声音响起道,“其意在证明两部作品间的第三处实质相似——即校勘抄袭!” “校勘抄袭”四个字一经说出,犹如有炮弹落在法庭之上,轰然炸响,这位年轻律师再度发起了猛烈的攻势 北原继续道:“所谓校勘,就是对古籍中的错字、漏字进行校正。由于古代缺乏印刷术,或即便存在印刷术,使用的成本亦十分高昂。因此,对于古籍的复制,往往通过手抄进行。而在抄写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字,漏字现象。因此,古籍中的一个重要点校工作就是对这些错字、漏字进行更正。” “在点校过程中,我当事人下川一共对遣唐记中的568处错漏字进行了校正。”北原看向身后的白板,“表格的左侧即是原告校正错漏字的句子摘选。而在右侧,则是被告藤村的遣唐记版本中相同句子的摘选。” “通过比对发现,被告与原告在错漏字的校正上有超过90%以上的内容是相同的。例如,遣唐记第一卷第三篇。底本显示的原句是,‘复行二日返舍,余横倘在床,身疲力尽’。这句讲的是遣唐使关谷欲攀越大山,后遇困难,不得不返回驿站旅舍休息。其中底本的‘余横倘在床’的倘字疑似有误,下川遂改为‘躺’。即‘余横躺在床’。” 屏幕上,一行行的句子在不断滚动。白板反射出来的投影仪灯光,照射着旁听席上大学人士凝重的表情。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