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北原的进攻-《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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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所录文章全部相同,竟连编排顺序都一模一样!”北原按下手中的遥控器按钮。

    刹那间,投影白板顿时浮现出两部《东土巡游遣唐记》的点校。

    却见两部古籍点校的目录互相对照,几乎一致。

    只不过藤村出版的《东土巡游遣唐记》多了一个后记。

    剩下的编排顺序完完全全同下川古籍点校稿的目录顺序相同。

    在对比图表之下,这一个个雷同的编排顺序,顿时让藤村那部点校著作的目录文字变得极为刺眼。

    这一张目录对比图,像是抡起一个铁棒,直接狠狠地扇向被告席的大学管理层们。方才还在私下暗讽北原只是一个敲诈律师的大学管理层们,面色顿时变得铁青起来,一些人士的眉头忍不住地在抖动。

    宇都宫看着面前这近乎雷同的目录,愣了一下。在反应过来之后,内心对藤村的怒火顿时燃起。这个藤村,该死的!怎么连个目录的顺序都会调整一下!!是个弱智吗?!

    宇都宫之前在翻阅《东土巡游遣唐记》时,被藤村误导了。他还特地询问过关于这些正文外的附带材料是怎么来的。藤村告诉他,这些材料早就整理完毕,有现成的,只是单纯就那么放进来而已。然而,现在按照北原刚才的说法,这些都是之前散失的文章、诗作,是下川经过实地考察档案馆才再发现的,并且按照了一定的特定顺序进行编排。

    这下有麻烦了。

    宇都宫知道,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汇编作品是有可能会构成符合法律保护的作品。

    如果,万一被认定为构成汇编作品的话,就糟糕了。

    宇都宫立刻站起身来,开口道:“裁判长。方才原告主张的目录顺序对于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观点,并不恰当。这些被编列的文集、诗作,全部是古代文章。对于古代文章的编列顺序,并不构成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方式,不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不应当纳入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范围。”

    北原冷冷一笑,“被告代理人。现在是法庭调查阶段,是在对事实进行调查,而非发表法律意见。编列顺序究竟是不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请问被告代理人对目录顺序本身雷同一事,是否具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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