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只有一个人内心是不一样…… “你大爷的钱串子!你太他妈会装逼了!”秦炎呗,他此时这心里,好复杂呀……这全是老子悄悄给他的资料。 可是! “证人吴乾,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人如你所说,进屋就动手。” “审判长,我有人证跟物证!”吴乾微笑,自信满满,“住在508寝室的姬伟同学,他在今年6月29号也就是案发时,听到的是,‘咚,噼里啪啦,咚咚’,这就完全印证了我的说法。 即,前一声‘咚’,是被告三次重击的第二次,这时被害人已经倒地,故此有这么一声,而噼里啪啦的声音,是被告在砸碎手机跟笔记本电脑。而后两声咚咚,则是许多同学看到的情况,即被告跟被害人口角,大家赶过去,这个时候608的寝室门的小窗帘子掉下来了,而被告的做法是,做最后一次重击,这一击应该有大量鲜血,这是一声咚,而第二声咚,就是被告扔下了凶器,那副在快递包裹里的哑铃。被害人倒地的位置,因为寝室门小窗口的角度问题,外面的同学是看不到被害人被打击的具体情况的,他们只能看到被告在挥动那个快递包裹。” 这么一说,好像很说的通。 但是。 徐洪大声质问,“可当时的同学们都听到了我当事人跟被害人之间的争吵,这作何解释?” “很简单。”吴乾轻松应对,“争吵应该是提前录下来的死者生前的声音,就放在被告的手机里,而当时被告在重击了被害人两次之后,主要的工作就是将手机里的这个声音放出来,只需要用笔记本电脑的外放功能就行了。 这个时候被告还做要一件事情,那就是用手上的哑铃砸房间里的其他东西,也就是我们能看到的那狼藉的场面,这个举动,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让声音变得更加的含混不清! 同时,被告还要大声应和外放的死者声音。 而能证明我说法的是,有同学向我提供线索,当时他只是隐约的听到谢凡的声音,但,并不是很清楚。 事实上,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巧妙的混淆视听的手段,那就是,这里既然是谢凡的房间,而且他也在这里面呢,那么,有争吵声出现,任谁都会首先想到,争吵者之一定然有谢凡。 也就是说,王廉根本就是自己演了一出独角戏而已。” 这个线索,也就是听不太清楚谢凡的声音,毕竟是录音外放,当然是当时围观同学提供的,为此吴乾花了两万多,值。 吴乾接着说道:“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被告要砸坏手机跟笔记本电脑,他是为了毁灭证据,而且,这其中还有被告跟被害人之间的通话记录,这能暴露他们两个人的真实关系。” 刘歆迪不自觉的又问了一句,“手机砸坏就……” “微信。”吴乾只是说了这两个字。 全明白了,换手机,以前微信的记录就没有了,只是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个细节,除非有做过特别的备份,否则就全部消失。 “证据!”审判长又敲了桌子,公诉人的表现不太合格。 吴乾很自然的说道:“本人吴乾,完全没有看到本案的调查细节,而且,本人将要说的证据本人也没有看到,也就是说,本人并没有真的接触那个证据,但是,本人有绝对的把握。这个证据,可以证明我的假设是正确的,而且,存在!” 存在二字落地,现场所有人,甚至包括网络上所有看直播的观众,全都产生了一股强烈的期待,都无比的想知道,吴乾这个证人到底能拿出一个什么证据来,而且他还没有看过这个证据。 甚至就连徐洪这个律师他都有期待,当然了,很快又被自己给灭了。 审判长此时眼睛都瞪圆了,更别提其他人,有一个算一个,刘歆迪,林冰,李雪,谢家夫妇,刘胖子等人…… 只听吴乾用冷静的口吻说道:“这个证据,就是被害人谢凡的衣服!” 衣服?! 所有人又傻了,只有一个人很是兴奋,就是秦炎,他知道到了关键。 吴乾说道:“被害人的衣服,其背面会有不少细小的玻璃碎屑,这是手机等电子产品被砸碎之后溅射的,而正面反而不会有,而这就印证了我以上的全部假设,同时推翻了被告的供词,也就是被告所说的,他是在发生口角争执砸东西之后才杀死了被害人,特别是被告还强调过,被害人曾经摔过他的手机,那么,这个手机先摔碎的话,那么,被害人再趴卧倒地,被害人衣服的正面也一定会粘有不少的玻璃碎屑。 至于具体的嘛,那就是警方拍摄被害人的照片,其背部应该有许多细碎的小光点,那应该是闪光灯造成的。” 此话一出,关键的问题来了,是不是这样呢? 却在此时,有人撑不住了。 王廉崩溃的说道:“我认罪!我谋杀了谢凡!求求你,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 第(2/3)页